城口县育才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11-06 00:00:00

城口县育才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城财发〔2024〕520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城口县育才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CKX24A0032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KX24A00325采购时间:2024年08月02日

二、项目名称:城口县育才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瑞祥晖(重庆)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茂杰

联系方式:1933228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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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民盛路39号9幢附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经办人:朱春晓

联系方式:592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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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镇土城路56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庞老师

联系方式:59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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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3号政务中心大楼6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序号7.(18.)、序号16.(9.)(11.)、序号28.(15.)(16.)等要求提供有国家认可认证标志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要求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询价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的法律法规,存在利用有选择性、针对性、倾向性、指定性的检测报告,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违反了《公平竟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城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城口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

  • 城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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