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采购涉案车辆拖移服务单位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北财处理〔2024〕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采购涉案车辆拖移服务单位”(项目号:YBQ24C0006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BQ24C00063采购时间:2024年09月12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采购涉案车辆拖移服务单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桃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涛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凯歌路117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经办人:张洁联系方式:023-67134803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西路240号
相关供应商:渝北区宏福汽车修理厂
通讯地址: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汉渝路77号
相关供应商:重庆市开元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渝北区翠屏二巷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采购涉案车辆拖移服务单位包2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BQ24C00063包2,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受理调查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停车场具体位置”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以此为由认定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系评审错误,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本项目应当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应予废标,责令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