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11-15 00:00:00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两江采购 2024-4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项目号:LJQ24A0018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JQ24A00187采购时间:2024年08月09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百华玉鑫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联英

委托代理人:无

联系方式:177820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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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02号附3号


被投诉人1: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

经办人:刘赵佳鑫

联系方式:023-6121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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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两江新区人和街道人兴路199号


被投诉人2:重庆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3-6302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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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两江新区加工区1路7号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采购清单表。序号1.产品名称:C型沙发组、序号2.产品名称:S型沙发组、序号14.产品名称:等候沙发1、序号62.产品名称:学习椅2、序号63.产品名称:圆凳、序号65.产品名称:接待椅1、序号70.产品名称:办公椅1、序号74.产品名称:会议椅1、序号87.产品名称:病人椅2、序号88.产品名称:儿童座椅、序号91.产品名称:靠背椅1、序号97.产品名称:候诊椅(三人位)、序号98.产品名称:候诊椅(四人位)、序号99.产品名称:S型书架1、序号100.产品名称:S型书架2、序号102.产品名称:单面抚触台、序号105.产品名称:洗婴池、序号114.产品名称:会议台2、序号126.产品名称:餐台、序号148.产品名称:班台、序号150.产品名称:茶水柜2、序号153.产品名称:儿科诊桌、序号154.产品名称:儿童输液床(双人)、序号167.产品名称:会诊台3、序号173.产品名称:护士台、序号185.产品名称:屏风卡位1、序号189.产品名称:书桌1、序号202.203.204.205产品名称:医生工作台1.2.3.4.序号211.212产品名称:医疗操作地柜1.2.序号213.214.215.216.217.218.219.220产品名称:医用储物柜1.2.3.4.5.6.7.8.序号224.产品名称:医用资料柜、序号234.产品名称:诊查床(超声、心电理科)、序号235.产品名称:诊查床2、序号236.产品名称:诊桌1、序号239.240产品名称:整理台1.2.序号243产品名称:双层值班床、序号247.产品名称:医疗操作地柜(钢制)、序号250.251产品名称:换鞋柜1.2.序号252.产品名称:医疗衣物柜-2门、序号258.产品名称:医用储物柜(钢制)、序号259.260.产品名称:医用货架1.2。

注:1.所有带“▲”的技术参数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检验)报告予以证明,委托单位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投标时须提供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以上要求投标人所有带“▲”的技术参数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予以证明,存在利用了有选择性、针对性、指定检测内容、检测标准的检验/检测报告,限制和排斥潜供应商参加投标。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违反了《公平竟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损害我司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权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三、样品(一)样品要求,1.样品清单列表。1.序号70.办公椅1。2.序号83.多功能沙发。3.序号93.礼堂椅。4.序号98.候诊椅(四人位)。5.序号235.诊查床2。6.序号236.诊桌1。

以上利用开标前需要投标人投入几十万资金成本费用订制购买的样品,需要请人工多次来回搬运运送到投标地点,增加投入资金成本费用的六大件样品,作为评分评审依据,明显是为内定供应商量身设置好的控分控标条款,明显是限制个体经销商、代理销售商等国家扶持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排斥外省及偏远市区县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明招暗设条款,违反《公平竟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影响公平竞争权力、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破坏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破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技术部分。样品评审要求(15分):(1)样品符合材料表面光滑、平整,无鼓包、无分层;木制件应无破损、脱胶、鼓泡现象,分缝均匀;(2)钢材外形规整、厚度均匀、无毛刺、无脱漆、无锈蚀、表面无褪色;五金配件表面平整、开合使用顺畅;无虚焊、漏焊现象,涂层光滑、色泽一致;(3)钢材、板材、海绵、PU、西皮/医疗皮等无破损、裂纹、变形等现象;没有严重的爆齿划痕等现象;(4)钢材焊接牢固、焊疤打磨光滑;钢材表面喷塑附着力强、不脱落、不易刮伤;(5)封边紧密粘合且封边边缘处理光滑;样品着地平稳、连接稳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实物进行综合评审,各项样品每有1条不满足上述评审要求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

该项样品评审分值设置过高,且样品评审未有明确的评审标准,存属人为胡乱设置的评审因素,违反了《渝财采购〔2022〕7号》规定,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未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评审因素。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商务部分。3.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椅类)、软体家具(沙发)”的得1分。4.投标人或制造商提供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制医用家具、金属医用家具、沙发、其他软体家具”的得1分。

以上二项证书作为评分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作为重复评分评审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应依法删除。

(投诉事项内容为复制投诉书原文)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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