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巴财罚〔2024〕10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重庆懿厨厨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61QJ3283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上九曲社灾民联建房A栋1-7号
二、违法情形
经调查核实,重庆懿厨厨具有限公司参加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采购公租房二小厨房设备项目(项目编号:BNQ23A00077)时,存在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做出与所投产品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响应应答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该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之情形。
三、处罚依据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4号)附件1第12条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
鉴于重庆懿厨厨具有限公司本次属于初次违法,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未造成不良后果,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4号)附件1第12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重庆懿厨厨具有限公司从轻进行行政处罚,对重庆懿厨厨具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596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