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江津、万盛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万盛片区森林防灭火物资)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11-26 00:00:00

重庆市巴南、江津、万盛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万盛片区森林防灭火物资)投诉处理决定书

万盛财采投决〔2024〕第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巴南、江津、万盛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万盛片区森林防灭火物资)”(项目号:WSQ24A0007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SQ24A00073采购时间:2024年08月06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江津、万盛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万盛片区森林防灭火物资)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工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艳红

委托代理人:古毓念

联系方式:139838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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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石桥铺南华街28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经办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388383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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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盛街道勤俭路73号


被投诉人2: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19123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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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3号西希云谷3栋(C座)2层2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重庆市巴南、江津、万盛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号WSQ24A00073)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 8月 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就质疑回复函回复一认为:“机构”和“机械”属于两个不同概念,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简单以“笔误”敷衍了事,如以“笔误”一词为佐证,我司不予认可。投诉事项2:我司质疑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湖北冈纳贸易有限公司为贸易型公司,不属于制造商,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版第58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诉事项3: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数据涉嫌提供虚假资料。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不成立,予以驳回。

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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