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12-04 00:00:00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巴财罚〔2024〕12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MA399CPF4D

当事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医科园医科大道788号办公区楼2楼203室

二、违法情形

经调查核实,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体外循环设备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BNQ22A00241)采购活动时,存在通过邀请重庆达济医药有限公司和江西帧享贸易有限公司以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确定的报价及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活动,实现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为本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之恶意串通情形。


三、处罚依据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4号)附件1第14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轻进行行政处罚。


四、处罚结果

鉴于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在履行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时未造成不良后果,同时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此之前不存在同类违法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渝财规〔2023〕4号)附件1第14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轻进行行政处罚,对江西觅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七(即595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05847.73元。


五、处罚日期

2024年12月4日

六、执法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