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及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监督评价。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及是否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开展代理机构及专家互评等工作。
(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清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清除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采购人原则上是否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事项重点检查。
四、考核方法
(一)区交易中心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采购〔2024〕43号)考核评价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评。
(二)区财政局从区交易中心代理的2023年的项目中随机抽查5个政府采购项目,现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评价。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2023年中,区交易中心在代理政府采购时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废标资料整理重视度不够。二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需求存在调查不深入、个别参数制定不符合实际要求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意度调查结果汇总,结果为十分满意。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