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设备一批(二次)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黔财采〔2024〕11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DR设备一批”(项目号:QIJ24A0093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IJ24A00936采购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二、项目名称:DR设备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春瑜宛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小琴委托代理人:欧小琴
联系方式:19923092232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徐家渡镇上街路35号1楼
被投诉人1: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办人:李老师联系方式:79310218
-->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被投诉人2: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秦老师联系方式:79233618
-->通讯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8路18号
四、基本情况
宜春瑜宛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DR设备一批(二次)”(项目编号:QIJ24A00936)采购项目的《投诉函》我局于2024年11月7日收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宜春瑜宛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