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职教中心鲁渝协作温暖工程项目(空调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彭水财采购〔2024〕21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彭水县职教中心鲁渝协作温暖工程项目(空调采购)”(项目号:PSX24A0009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PSX24A00097采购时间:2024年10月15日
二、项目名称:彭水县职教中心鲁渝协作温暖工程项目(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安扬科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凤委托代理人:陈凤
联系方式:18580579958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66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23-78859033
-->通讯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长滩社区
被投诉人2: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经办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23-78493000
-->通讯地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之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