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12-20 00:00:00

黔江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投诉处理决定书

黔财采〔2024〕15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黔江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号:QIJ24C0032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IJ24C00320采购时间:2024年09月29日

二、项目名称:黔江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惠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琴

委托代理人:秦快

联系方式:1508682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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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8号11-2-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办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7931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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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城西六路24号

四、基本情况

重庆惠鼎科技有限公司对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黔江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号:QIJ24C00320)采购项目的投诉我局于2024年11月1日收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4689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57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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