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年第9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号:CQS24C0089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4C00894采购时间:2024年09月04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开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9号(星海大厦)15楼
被投诉人1: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经办人:廖老师 吴老师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506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经办人:刘静 陈姝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本项目的中标、成交。2.中标企业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中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