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垫江县三溪镇三汇社区集体经济项目黄精加工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垫财采决〔2025〕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5年垫江县三溪镇三汇社区集体经济项目黄精加工设备采购”(项目号:DJX25A0009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JX25A00095采购时间:2025年10月24日
二、项目名称:2025年垫江县三溪镇三汇社区集体经济项目黄精加工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三亚卓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泽欣联系方式:19845162805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崇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李坤浩联系方式:18723704088
-->通讯地址:垫江县三溪镇垫涪路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陈燕联系方式:74528661
-->通讯地址: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相关供应商:重庆纽高商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长寿区向阳路2号1-B2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5日对2025年垫江县三溪镇三汇社区集体经济项目黄精加工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DJX25A00095)(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1月10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其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于2025年11月17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应当根据相应事实依据依法进行处理。结合前述我局查明的相关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1、3。
2、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20256处理决定书1.6.doc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