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南中学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綦江财发〔2025〕37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古南中学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号:QJQ25A0073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JQ25A00730采购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项目名称:古南中学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贵宝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显丰大道74号附2号3-3
被投诉人1:重庆市綦江区古南中学
经办人:刘老师联系方式:13883360612
-->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新村路32号
被投诉人2:重庆中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徐老师联系方式:15025358288
-->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21号普惠康城23幢3-1-1
四、基本情况
綦江财发〔2025〕379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重庆贵宝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我局已于2025年12月9日正式受理你公司对“古南中学功能室设施设备采购”(采购项目号QJQ25A00730)的投诉书。2025年12月18日我局收悉你公司《投诉书撤回申请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