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实验小学超清AI精品录播室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垫财采决〔2025〕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垫江县实验小学超清AI精品录播室采购项目”(项目号:DJX25A0056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JX25A00562采购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二、项目名称:垫江县实验小学超清AI精品录播室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毅委托代理人:刘继宏
联系方式:13368337494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10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县实验小学校
经办人:郭军联系方式:18717036658
-->通讯地址:重庆市桂阳街道月阳路10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垫江县实验小学校于2025年12月3日对垫江县实验小学超清AI精品录播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JX25A00562)(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2月8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其投诉符合受理条件,我局于2025年12月12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认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应当适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本项目采购文件引用已废止的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技术要求,并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成立。为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2、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投诉人若因此遭受损失可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20257处理决定书.doc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