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实训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北财处理〔2025〕2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号:YBQ25A0072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BQ25A00723采购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实训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柏朗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390号财富中心第10层10-56
被投诉人1: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赵争召联系方式:1363540019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985号
被投诉人2: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彭薇联系方式:18166320540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市内
相关供应商:重庆汇锦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号 8-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于2025年11月21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无人机操控与维护实训设备采购(YBQ25A00723)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1月24日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于2025年11月25日收件后予以受理。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采购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所投产品满足CCC认证及节能产品认证要求。
投诉事项2:中标候选人模糊承诺,涉嫌虚假应标或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且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
投诉事项3:中标候选人所投品牌涉嫌不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第27、28项功能对应的CMA或CNAS检测报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