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年第100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家具采购”(项目号:CQS25A0336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5A03360采购时间:2025年09月25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昌盛弘博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蜀泸大道88号2幢2层80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审因素中的项目规划设计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2.评审因素中的产品深化设计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