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城财发〔2025〕5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城口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号:CKX25A0086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KX25A00869采购时间:2025年11月03日
二、项目名称:城口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联系方式:19122969346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17号1号楼402号
被投诉人1:城口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经办人:裴育联系方式:13896961280
-->通讯地址:重庆市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3号路行政综合楼B幢
被投诉人2:重庆市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庞老师联系方式:59211211
-->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多项产品利用指定特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响应公平竞争,人为设置控标门槛,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控标、控分所量身定制的唯一性差异检测报告。2.智能交换机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作为扣分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城口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