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精中学河运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重启)投诉处理决定书
渝中财库〔2025〕9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求精中学河运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重启)”(项目号:YZQ25A0008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Q25A00083采购时间:2025年09月26日
二、项目名称:求精中学河运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重启)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美昂联系方式:15223137183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大道275号附2号2-22
被投诉人1:重庆市求精中学校
经办人:王龙锐联系方式:023-63866645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69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3-63765497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中关于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差异化答复质疑的投诉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另责令采购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的问题限期改正,并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其余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