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五中启寰物理探究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涪财采投〔2025〕8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涪陵五中启寰物理探究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号:FLQ25A0081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LQ25A00810采购时间:2025年10月17日
二、项目名称:涪陵五中启寰物理探究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毅委托代理人:刘继宏
联系方式:13368337494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10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1:重庆市涪陵第五中学校
经办人:田世熠联系方式:19923685955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迎宾大道555号
被投诉人2: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怡力联系方式:13996878234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教师演示台化学性能要求与物理实验室实际需求严重不符,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2:无线实施演示仪强制要求支持MACOS系统,缺乏必要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二)投诉请求
请求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1、2部分内容缺乏事实依据,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1、2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涪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