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年第8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号:CQS25C0111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5C01117采购时间:2025年09月01日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开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9号15楼
被投诉人1: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的技术评分即服务部分的评分差距太大,该评审行为使中标结果失去了公平、公正性,损害了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其他供应商的权益。2.本项目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与投诉人的实力相差太大,技术评分结果却比投诉人高1分,说明本次评审专家的评审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完全不具备担当评审专家的能力和应有的基本道德和法制意识,显然中标结果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是错误的。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