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重点区域居民楼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5-12-19 00:00:00

梁平区重点区域居民楼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梁平财处理〔2025〕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梁平区重点区域居民楼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项目”(项目号:LPQ25A0038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5A00387采购时间:2025年11月06日

二、项目名称:梁平区重点区域居民楼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汉麟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文科宇

联系方式:1992336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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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14号隆兴花漾汇A区


被投诉人1: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3-5322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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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人民南路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冯秋平

联系方式:173184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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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要求,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2.技术部分评标标准中检测报告要求超出项目实际需求,加重中小企业负担,排斥潜在投标人。3.特定资格要求与项目核心需求不匹配,违法设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排斥中小企业参与,招标代理机构将项目招标类型混乱归纳,体现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不专业。4.被投诉人要求投诉人补充无关资格证明材料,增设质疑前置条件,侵犯投诉人合法质疑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4不成立,予以驳回。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严格按照修改后的采购文件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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