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6-03-04 00:00:00

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年第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号:LJQ25A0028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JQ25A00281采购时间:2025年12月02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新院区办公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贵宝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振波

联系方式:150236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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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显丰大道74号附2号3-3


被投诉人1: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

经办人:敖江

联系方式:023-6739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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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楠竹路3号


被投诉人2:重庆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李航

联系方式:023-6302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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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加工区1路7号金泰•彩时代2号楼90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技术指标过度苛求/无依据增设,构成排他性设限。2.非国家强制检测项作为强制性要求,违规排他。3.技术指标缺失/表述迷糊,评标主观随意。4.评标标准分值设置不合理,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5.认证证书3分条款违规,增设非必要条件排斥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中的部分投诉及投诉事项2、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中的部分投诉成立,包1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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