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6-03-03 00:00:00

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处理〔2026〕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WXX25A0037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XX25A00371采购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智

联系方式:1812281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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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262号502房


被投诉人1: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375298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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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巫溪县通城镇通红街114号


被投诉人2:骁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1872357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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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巫溪县马镇坝丰益路21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于20251226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202615日向我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中,“AI自适应包装机”、“塑料膜包装机”、“ASD伺服链接机”、“超低温速冻库”的技术参数要求指定了特定的型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诉求:请依法删除招标文件的违法内容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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