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处理〔2026〕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WXX25A0037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XX25A00371采购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智联系方式:18122818350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262号502房
被投诉人1: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刘老师联系方式:13752989564
-->通讯地址:巫溪县通城镇通红街114号
被投诉人2:骁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老师联系方式:18723573022
-->通讯地址:巫溪县马镇坝丰益路21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6日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1月5日向我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 :
诉求:请依法删除招标文件的违法内容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