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普通高中综合楼及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标段)食堂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綦江财处理〔2026〕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綦江区普通高中综合楼及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标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号:QJQ25A0091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JQ25A00911采购时间:2026年01月21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普通高中综合楼及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验中学高中部教学楼标段)食堂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美昂联系方式:15223137183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州大道275号附2号2-22
被投诉人1: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中心
经办人:张海云联系方式:18983959236
-->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陵园路50号
被投诉人2: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黄老师联系方式:19123092017
-->通讯地址:綦江区龙石街普嘉华城2号附2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涉嫌通过设置排他性技术参数(如指定蓝牙功能排斥其他通信方案)、增设非强制性且与履约无关的认证要求(如低噪声认证、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以及变相指定唯一检测机构等不合理条件,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从而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差别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1-4项投诉成立。
(二)后期依法依规对被投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进一步调查,请你公司关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处理结果。
(三)至于你公司要求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的诉求,被投诉人于2026年1月21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作了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后续采购人继续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请你公司关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