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6-02-09 00:00:00

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2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号:RCQ25A0059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RCQ25A00592采购时间:2025年11月23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继宏

联系方式:1336833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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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110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1: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宾老师

联系方式:023-4676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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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万福路669号


被投诉人2: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3-6320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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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7-1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35 实训互动软件-示范”★特别要求中规定:“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采购单位现场演示以上所有功能参数模块,如不能演示或演示不完全满足招标参数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按照虚假应标处理,报备政府采购中心列入黑名单。”我单位认为,该条款在程序设置与法律适用上均存在严重瑕疵,并直接导致了不公正的中标结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但鉴于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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