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分包一(第四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6-02-06 00:00:00

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分包一(第四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垫财采决〔2026〕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分包一(第四次)”(项目号:DJX25A0058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JX25A00585采购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项目名称: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分包一(第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旺之龙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代

联系方式:1336839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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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陈家街90号2幢8-6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县民政局

经办人:戴老师

联系方式:138965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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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陈燕

联系方式:7452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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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垫江县民政局于2025年12月10日对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执行编号:DJX25A00585)(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1月4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其投诉需要补正材料,我局于2026年1月8日通知补正,投诉人于2026年1月13日补正,我局于2026年1月14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1中关于提交样品检测报告的投诉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当事人如有损失,可依法要求相应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驳回针对投诉事项2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20262处理决定书.doc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6年2月6日

  • 20262处理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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