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分包一(第四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垫财采决〔2026〕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分包一(第四次)”(项目号:DJX25A0058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DJX25A00585采购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项目名称: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分包一(第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旺之龙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代联系方式:13368394068
-->地 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陈家街90号2幢8-6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县民政局
经办人:戴老师联系方式:13896502056
-->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工农南路368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陈燕联系方式:74528661
-->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垫江县民政局于2025年12月10日对垫江县民政局2026年元旦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执行编号:DJX25A00585)(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1月4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其投诉需要补正材料,我局于2026年1月8日通知补正,投诉人于2026年1月13日补正,我局于2026年1月14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1中关于提交样品检测报告的投诉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当事人如有损失,可依法要求相应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驳回针对投诉事项2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20262处理决定书.doc
重庆市垫江县财政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