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2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号:RCQ25A0059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RCQ25A00592采购时间:2025年11月23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昌隆集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祥东联系方式:18523392268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朝阳路102号附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
经办人:宾老师联系方式:023-46765003
-->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万福路669号
被投诉人2: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23-63209952
-->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7-10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第二篇 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工程量限价清单)中数智实训壁挂主机、实训互动软件-示范、感应切换系统、互训分组终端等采购标的未依法执行标准规范,不合理且不合法。且带★项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未有法律规定的截图或照片证明等,作为实质性资格要求,存在指定性、限制性或排斥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但鉴于重庆市荣昌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