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6-04-30 00:00:00

荣昌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03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荣昌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项目号:RCQ26A0008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RCQ26A00084采购时间:2026年02月13日

二、项目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通安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光华

联系方式:1399606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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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桂花园街6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经办人:张平

联系方式:023-4633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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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后西街169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许女士 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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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设置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存在限制性、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执行国家部委颁发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其行为典型不作为、乱作为,构成违纪违规行为。3.《荣昌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家具采购》(项目号:RCQ26A00084,采购执行编号:50015326210200003486)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遵照履行相关法定政策要求等违规行为,此举严重侵害我单位合法权益。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2、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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