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重点区域居民楼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梁平财处理〔2026〕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梁平区重点区域居民楼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项目(第二次)”(项目号:LPQ25A0038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5A00387采购时间:2026年01月05日
二、项目名称:梁平区重点区域居民楼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治理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嘉博华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愈勤联系方式:13272606082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万达广场C区10栋9-2
被投诉人1: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3-53226309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人民南路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冯秋平联系方式:17318400932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1.制造商为大型企业;“重庆卓越环保有限公司”中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虚假。2.在履行评审结果告知义务的程序上,仅公告了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这几个总体的分,而未依照法定要求,告知我公司各项评审因素的具体得分。3.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其内容未能完整反映中标标的的全部信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