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分包1)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项目号:JBQ25A00575)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Q25A00575采购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项目名称: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恋柳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晓委托代理人:魏仁容
联系方式:18883309096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永庆街1号西永金街1号楼3层2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经办人:阳老师联系方式:023-88516648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一村1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2: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罗双联系方式:023-67706153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市炜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189号1510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3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存在众多关键技术指标不达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3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