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2026〕3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号:BBQ25C0005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Q25C00054采购时间:2026年01月13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渝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假日大道182号7幢11-4
被投诉人1: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3、4: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拟任项目经理”“拟任安保主管”“拟任保洁主管”“拟任会务主管”条件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和倾向性,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5.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属于重复提供证明材料。6.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条件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和倾向性,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1、3、6成立,2、4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