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年第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项目号:LJQ25C0004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JQ25C00046采购时间:2025年09月18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崔可民联系方式:18623621091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被投诉人1:重庆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经办人:蒋丹联系方式:023-67573351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鸳鸯街道龙睛路凯比特大厦1期B区7楼708室
被投诉人2: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经办人:罗成、周媛媛联系方式:023-67703878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相关供应商: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层170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在“重庆两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采购活动中,我联合体就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后,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仅要求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答复函,未向作为盖章方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印章加盖的真实情况。2.针对涉案印章事宜,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事件发生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报案回执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且2025年9月29日(即质疑函回复当日),公安机关已对该事项立案,案件正处于调查过程中,但质疑答复未将该关键事实纳入审查,致使答复结论缺乏全面性与客观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本项目入围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