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龙潭镇赵庄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酉财采投诉〔2026〕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酉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龙潭镇赵庄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号:YOY25A00103)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OY25A00103采购时间:2026年01月09日
二、项目名称:酉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龙潭镇赵庄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雅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小龙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烈士墓五灵观100号(3527)第15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勤工俭学服务中心
经办人:冉老师联系方式:02375588508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10号
被投诉人2:重庆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许老师联系方式:15856073280
-->通讯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源大舞台(财政局旁)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6年1月12日向投诉人作出对“酉阳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龙潭镇赵庄小学校护眼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YOY25A00103)的质疑,因未收到质疑答复,于2026年1月26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于2026年1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情况
投诉事项1
:招标文件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1 | LED教室护眼灯 | 3、LED教室灯在海拔≥100米及平均湿度≥50%RH的自然环境持续无故障运行360小时实地测试后,具有依据《GB/T20145》(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或其他标准满足光生物无危险类的LED照明产品性能认证。4、教室灯至少依据《GB/T42064-2022》(普通照明用设备-闪烁特性光闪烁计量测试法)通过频闪无危害或无频闪或无显著影响水平认证。教室灯至少依据《GB/Z39942-2021》(应用GB/T20145评价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通过蓝光危害等级为RG0(或0类危险)认证。5、为确保灯具使用寿命,教室灯环境适应性满足ta≥50℃,tq≥50℃,且至少依据《GB/T33721》(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标准满足光通维持寿命≥50000小时。6、教室灯至少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31897.1-2015》(灯具性能第1部分:一般要求)标准满足透光罩无黄变。7、教室灯至少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T31897.201-2016》(灯具性能第2-1部分:LED灯具特殊要求)标准通过结构安全认证。8、教室灯至少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T31897.1-2015》(灯具性能第1部分:一般要求)及《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标准满足色彩保真度Rf≥95。9、教室灯至少依据《GB7000.1-2015》(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T31897.1-2015》(灯具性能第1部分:一般要求)及《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标准满足光谱透射比≥95%。10、教室灯至少依据《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检测合格通过电器电子产品认证,且环境适应性满足ta≥50℃。序号3-10项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截图(证书与查询截图上须同时体现所投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盏 | 2016 |
投诉事实依据
: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序号3-10项的认证证书,其中依据GB 7000.1-2015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但该标准已废止,由GB/T 7000.1-2023强制性标准替代:构成排斥性,歧视性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2.采购文件备注第3条允许提供旧版标准或现行新版标准的产品,但GB7000.1-2015为强制性标准,根据法规强制性标准废止后不得作为检测依据,旧版本检测报告现无法律效力;采购方要求中未排除废止强制性标准,将导致无效报告被接受,违反标准效力原则。
3.该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出厂销售是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及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一定是国家现行标准检测报告。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所投产品的相关标准在响应截止日前废止,允许提供旧版标准或现行新标准的产品,但须确保产品技术指标实质等效。采购单位的要求属于认可废止强制性标准的检测报告。强制性标准废止属于国家规定。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国家废止的强制性标准的检测报告可以符合本次采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
投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诉事项2
:采购单位未按照政府采购法7个工作日内回复质疑函。投诉事实依据
: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提出质疑可以当面递交及邮递:我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通过顺丰快递将质疑函邮递给采购单位(顺丰单号:SF1566754721014)。采购单位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未答复。同时在满7个工作日内未答复的情况下,我方又在电话告知的情况下采购单位对此质疑函不予理睬。投诉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利害关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我局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