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垃圾设备更新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南川财政监督[2026]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南川区垃圾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号:NCQ25A0112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CQ25A01121采购时间:2026年01月21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川区垃圾设备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南川区广源汽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守勇委托代理人:无
联系方式:13996729333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半溪路6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谢老师联系方式:023-71411630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隆化大道 9 号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7层
被投诉人2:重庆羽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7823621051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银梭路19号
四、基本情况
一是质疑答复敷衍塞责,与事实不符;二是要求公布技术评审得分的明细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四条规定,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答复函内容事实依据充分,引用法律依据无误,不存在质疑答复敷衍塞责,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69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渝财规[2023]9号)的规定,供应商的各项具体得分明细情况不在公开的内容中,不属于必须公开的范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20260312154512.pdf
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