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费(河长办300个断面)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0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水质监测费(河长办300个断面)”(项目号:RCQ26C0001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RCQ26C00018采购时间:2026年02月06日
二、项目名称:水质监测费(河长办300个断面)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逐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正一委托代理人:付强
联系方式:18883780100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天府路4号三楼16号(集群注册)
被投诉人1: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经办人:姚老师联系方式:18223322113
-->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大厦16楼
被投诉人2:重庆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23-60360579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东湖南路40号2幢4-1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篇 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五、项目其他要求(二)供应商2023年以来连续两年承担过类似(指合同金额与本项目相当)河长制水质采样和分析监测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属于变相设置特定金额、特定行业的业绩等作为成交条件,倾向性排斥潜在供应商,试图为某供应商量身定制,应当依法认定本项目采购无效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