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代理费用及法律顾问费用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6-03-16 00:00:00

案件代理费用及法律顾问费用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年第3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案件代理费用及法律顾问费用”(项目号:CQS25C0175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5C01752采购时间:2025年12月11日

二、项目名称:案件代理费用及法律顾问费用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7楼


被投诉人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


被投诉人2:重庆麦迪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金科廊桥水岸5-3-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存在严重违反政府采购领域法律规范及公平竞争设定。2.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停止评审,违法进行评审。本投诉事项非针对投标文件,而系认为评标委员在应暂停评标时,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属于评标程序违反,但质疑答复认为系针对投标文件,该认定系认定事实错误。3.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评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投诉事项3中关于包1、3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3中关于包2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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